宗旨:
為扶植青年藝術家創作發展,活絡藝術市場,建立藝企媒合平台,特規劃辦理「2016臺南新藝獎」。公開徵選國內優秀年輕藝術家於國內外辦理之藝術博覽會及臺南老屋、特色店家、藝文空間展出藝術作品,以獎掖我國青年藝術創作,促進當代藝術發展。
徵件時間:
2015年10月1日-11月13日,郵遞申請者以郵戳為憑,親送申請者受理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逾期不予受理,請掌握時效。
參加資格:
民國64年1月以後出生,目前無畫廊專屬經紀合約者,限中華民國國籍。
獎項及獎助方式:
(一) 前6名入選者,將由本局安排參加一場105年國內外舉辦之藝術博覽會。展出之作品將羅列造冊提送當年度臺南市政府美術館典藏審議小組審議,有機會成為臺南市美術館典藏品。
(二) 所有入選者,均需參與臺南新藝獎展覽活動,本局將支付借展費用新台幣2萬元。
(三) 所有入選者將由本局協助出版畫冊專輯及印製宣傳DM,另擇期舉行頒獎典禮及記者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