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原住民行政局(以下簡稱本局)
二、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03年11月14日(五)截止收件(郵寄者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參加對象:學生、社會人士不拘。
四、比賽主題:愛與祥和·桃園升格·原住民升格願景,呈現溫馨可愛風格為主。
獎項及獎勵項目
獎 項 |
人數 |
獎勵 | 備註 |
第1名 |
1 |
獎狀乙紙、2萬元 | 本局得視參賽狀況,減少或增加獎項件數。
參賽作品未達水準經評審確定獎項得從缺;各組金、銀、銅牌獎作品每人限得 1 件。得獎作品經公佈,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得獎作品將公開展示 (日期及場所另行於活動網站中公布)。 得獎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得預扣所得稅、健保費,並開立扣繳憑單。 |
第2名 |
1 |
獎狀乙紙、1萬5仟元 | |
第3名 |
1 |
獎狀乙紙、1萬元 | |
優勝 |
10 |
獎狀乙紙、2仟 |
競賽簡章:原住民插畫創作比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