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申請獎勵金
說明:
 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於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期間,獲「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
   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所列國際設計競賽得獎者,學校得於旨揭期限內檢附相關資料備文報部申請獎勵金、獎
   金差額與機票補助。
 二、報名方式及相關注意事項請詳閱申請須知內容,相關疑義請洽計畫專案辦公室(電話04-23320022或04-23320033)
本校創意媒體學院或視傳系辦公室06-2050626

 教育部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 獎勵金】申請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