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館新總館展覽場地為一樓展示區及六樓藝廊,為豐富讀者之圖書館文化體驗,鼓勵政府機關、學校等單位申請
本館展覽場地,展出藝術、設計、文學、文化創意等展覽。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3月31日止,受理申請114年1月至6月檔期。
三、展覽地點:新總館一樓展示區、六樓藝廊(臺南市永康區康橋大道255號)。
四、申請方式:一律採線上申請。請至本館官網(https://reurl.cc/D4dL5Q)下載申請須知(路徑:首頁 >關於我
們 >使用規定 >臺南市立圖書館新總館展覽場地申請須知),填寫完整並檢附作品圖片及相關資料,上傳至雲端
表單:https://reurl.cc/b9Dk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