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變革,請系上教師、碩士生注意】
學位論文延後公開之申請流程更動(108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實施(108年8月1日(含)後口試之博碩士生適用)
請自行酌量學位論文內容,不便公開之作品內容,切勿置於學位論文中。若無法符合國家圖書館認定之延後公開原因(【僅有】4種),則無法提出學位論文延後公開之申請。
【108年6月17日教務會議決議】各系依照國家圖書館認定的延後公開理由,請各系自行開會審議,以決定是否同意系上該學位論文申請延後公開。
審議通過者,「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中之「學校認定/審議單位章戳」由「研究所所長職章」與「學校系所章戳」共同印記。
說明如下:
一、依【教育部108 年6 月19 日臺教高通字第1080088372號函文】辦理。
二、欲申請“紙本學位論文延後公開"或"隱藏電子論文摘要"者,務必填具「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並檢附「延後公開相關證明文件」。
三、「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認定之延後公開原因【僅有】下列4種,並需檢附「延後公開相關證明文件」:
1. 申請專利並檢附證明,專利申請案號:
2. 準備以上列論文投稿
3. 涉及國家機密
4. 依法不得提供,請說明:
【申請流程】與【申請書下載】,請至本校學位論文上傳建檔系統(https://cloud.ncl.edu.tw/ksu/download.php )之下載區–「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