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活動目的

一、發揚嘉義市石猴雕刻藝術之文化特色。

二、開發嘉義市代表性之文創商品及觀光伴手禮。

三、提高民眾對文化創意設計之喜好與潛能激發。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文化部、嘉義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參、參賽資格

一、不限性別、年齡、國籍,均可以個人身分或團隊報名參加,參賽作品不限件數。

二、若以團隊報名時須填寫團隊代表人,主辦單位發送通知及獎金之發放等,均以此人為送達代收者。

三、參賽作品須具有原創性,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四、參賽作品未曾獲得其他競賽之獎項。

肆、收件辦法

一、初賽

(一)收件日期,簡章公告日起至2016年7月5日(星期二)18:00止。

伍、獎勵辦法

一、本比賽獎金共計新臺幣65萬元。

二、金獎 1名,獎金新臺幣20萬元、獎狀乙紙。

三、銀獎 2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狀乙紙。

四、銅獎 3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狀乙紙。

五、優選 5名,獎金新臺幣8仟元、獎狀乙紙。

六、佳作12名,獎金新臺幣5仟元、獎狀乙紙。

七、入選若干名,獎狀乙紙。

八、評審小組與主辦單位得視實際參賽作品狀況調整得獎名額。

九、為確保入圍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參賽作品間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將由評審小組專業判定,請參賽者尊重主辦單位評審小組的評審結果。

十、得獎獎項獎金均應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十一、得獎者若未滿20 歲,請繳交「未滿20 歲參賽同意書」(附件4),須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並親自簽名,並附上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影本,未簽立者視同放棄領獎資格。

十二、得獎者領獎前應繳交作品電子檔案資料光碟,得以現場繳交或掛號郵遞寄達(以郵戳為憑)。光碟須含資料如下:

(一)「作品設計圖」之電子檔案。

(二)裱板圖檔:A3尺寸,解析度300dpi之全彩jpg。

(三)所有設計之2D或3D圖檔:包含結構、尺寸、材質說明。解析度300dpi之全彩jpg,大於5MB。

(四)光碟上請註明作品名稱、參賽者姓名或團隊名稱。

十三、得獎作品之獎金一律以「匯款」方式核發,屆時得獎人須提供「個人匯款帳號、領據、身份證影本」等相關資料,以利獎金核發作業。

下載簡章:
2016年猴子主題文化創意商品設計比賽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