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館新總館展示區及藝廊延長受理114年展覽檔期申請,敬請惠予公告並轉知貴校相關系(所、班)師生踴躍申
   請,請查照。
說明:
 一、本館新總館展覽場地為一樓展示區及六樓藝廊,為豐富讀者之圖書館文化體驗,鼓勵政府機關、學校等單位申請
   本館展覽場地,展出藝術、設計、文學、文化創意等展覽。
 二、申請時間:延長受理114年展覽檔期申請,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受理申請114年1月至12月檔期。
 三、展覽地點:新總館一樓展示區、六樓藝廊(臺南市永康區康橋大道255號)。
 四、申請方式:一律採線上申請。請至本館官網(https://reurl.cc/D4dL5Q)下載申請須知(路徑:首頁 > 關於我
   們> 使用規定 > 臺南市立圖書館新總館展覽場地申請須知),填寫完整並檢附作品圖片及相關資料,上傳至雲
   端表單:https://reurl.cc/b9DkKE。
 五、展覽性質屬推廣閱讀、文化、藝術或音樂,或國際性、學術性或教育性之文化交流等,且屬非營利性或本市所屬
   機關學校主辦之活動等,得依本館場地使用收費管理辦法,經本館審核後,免收或減收使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