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館新總館展覽申請場地為三樓展示區及六樓藝廊,為豐富讀者之圖書館文化體驗,鼓勵政府機關、學校等單位
申請本館展覽場地,展出藝術、設計、文學、文化創意等展覽。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受理115年上半年度展覽申請。
三、展覽地點:新總館三樓展示區、六樓藝廊(臺南市永康區康橋大道255號)。
四、申請方式:線上申請。請至本館官網下載並填寫申請表單及附件(https://reurl.cc/A6rEo3),填寫後上傳至
雲端表單(https://reurl.cc/b9DkKE)。
五、展覽性質屬推廣閱讀、文化、藝術或音樂,或國際性、學術性或教育性之文化交流等,且屬非營利性或本市所屬
機關學校主辦之活動等,得依本館場地使用收費管理辦法,經本館審核後,免收或減收使用費。
六、其他相關注意事項,請參考「臺南市立圖書館新總館展覽場地申請須知」(https://reurl.cc/A6rEo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