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文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主旨:檢附「109年度臺南市社區營造計畫徵選須知」1份,請協助於網頁宣傳公告,並轉知所屬單位、轄內積極參與社造事務之個人踴躍提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作業要點辦理,以推動拓展社區創新能量、深化公民參與公共事務,落實文化平權、營造協力共好社會。
二、本須知補助對象為本市各區公所及各級學校、依法登記立案之團體組織(不含政治團體)、法人、大專院校、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限100戶以上)、設籍/就業/就學/實住本市且年滿20歲以上之個人。
三、申請單位/申請人限擇一類型提案,各類補助資格詳見徵選須知,補助類型及金額如下:
(一)基本型社區營造點:補助額度4-12萬元。
(二)進階型社區營造點:補助額度8-50萬元。
(三)創新發展型社造計畫:補助額度5-50萬元。
(四)區公所層級社造計畫:
1、一般社造公所:補助額度10-40萬元。
2、進階社造公所:補助額度30-100萬元。
四、本年度社造主軸議題為「企業及大學社會責任」,鼓勵循環經濟、公民審議、青銀共創、多元族群參與、聯合跨域多元文化議題,整合社區內各大廈管委會形成聯合組織,配合108年課綱實施結合學校課程發展鄉土教案等執行方案尤佳。
五、提案方式:請於109年2月10日前函送計畫書(應附居民討論會議紀錄等必備文件)1式10份、電子檔光碟1份至主要執行區域之區公所,由區公所彙整於2月14日前函送本局辦理審查。
六、為響應環保節約資源,本案附件請逕至臺南市社區總體營造資訊網/各項補助計畫頁面(https://reurl.cc/xDVmAb)查詢下載電子檔參閱。

附件:
109年度臺南市社區營造計畫徵選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