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部為輔導國內以原創漫畫內容延伸應用之相關內容產業,催生臺灣原創內容,豐沛自製能量,並革新技術、行銷與商業模式,創新匯流服務,讓故事原創內容透過跨域多元應用,擴大應用價值,特訂定旨揭要點。
二、補助類別之「人才培育類:增進漫畫從業人員職能或跨域人才培訓之國內外漫畫相關研習活動」,申請者資格為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經核准立案之法人、公私立學校或團體,並需提出至少一年計畫。
三、該案採網路線上報名申請,報名系統自受理申請日起設置於文化部網站(http://www.moc.gov.tw/)「主題網站」之「獎補助資訊網」。

 

受理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5月31日止,歡迎踴躍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