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虹文創品設計競賽

附件一、參賽作品報名表(個人)

附件二、參賽作品報名表(團體)

附件三、參賽同意書

附件四、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附件五、個資使用同意書

附件六、設計稿

一、活動緣由:

台虹科技成立迄今已20週年,於2013年營收正式突破百億元,且營業規模持績穩定成長,我們深知人才是企業成長與發展的重要基石,對於員工培訓的重視不遺餘力,已連續在2010年及2011年榮獲行政院TTQS金牌,並於2013年榮獲的第二屆國家訓練品質獎殊榮。台虹除重視員工的培育外,也積極投入產學合作,結合南部地區大專院校,進行長期產學合作及研究計劃之推展,並提供各大專院校實習機會,讓學生可以提早體驗職場,提升學生職場能力。

為能擴大台虹科技在各大專院校的能見度,特別舉辦文創品競賽,藉由此競賽活動,除了讓莘莘學子可以對台虹有更多的認識,也期望能增進學生創意發想,並進而學習到商品市場需求開發及創意可行性評估。

二、參加資格:

1.全國大專院校 大一~大四 學生、研究所 研一~研二學生。

2.本競賽不限個人或團隊報名參加

3.每人或每一團隊限投稿一件作品。

三、比賽主題:

1.以台虹科技為主題,例如:建築、產品、核心職能、企業社會責任(包括公益活動、環境保護等),進行文創商品設計,可參考台虹科技網站:www.taiflex.com.tw

2.材料不限,需可產出實體商品及以台幣500元以內可製作為主

 

四、徵稿日期:

106年4月17日至106年5月25日

五、公佈日期:

初選:106年6月9日,進入決選隊伍將公佈於公司網站並以mail專函通知。

決選:106年6月16日。

六、評選方式:

初選:由台虹科技員工,1人1票進行公開票選,票選最高六隊進行決選。

決選:票選最高六隊隊伍至台虹科技進行簡報,傳達設計概念及理念。簡報時間為1隊10分鐘。簡報結束後由台虹科技主管進行最後票選,選出首獎、優選獎及佳作。

七、評分標準:

1.整體設計及符合主題表現:作品應能充份表達出以台虹科技為主題 (30%)。

2.創意表現:創意及獨特性並具商品美感 (30%)。

3.商品化之可行性:可行性、生產開發時程、成本及銷售潛力 (40%)。

八、報名收件方式:

請參賽者於報名截止日前 (民國106年5月31日17點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繳交以下文件資料,完成報名:

1.參賽者得採以下任一種方式,以立體或平面圖繳交作品(製作技法不限,例如電腦繪圖、手繪水彩畫等)

1-1電子檔:夾帶檔案請以JPG彩色電子圖檔,大小請勿超於10MB,以電子郵件寄至:nancy.hsieh@taiflex.com.tw,信件主旨名稱請務必輸入“台虹文創品設計”,電子檔存檔方式請以『姓名+作品名稱+學校名稱』(姓名請存設計者或團隊代表人,另請參賽者設計時必須盡量避免原設計圖轉成電子檔的失真現象)
1-2書面稿:請將檔案存入光碟裝入信封後,註明報名『台虹文創品設計字樣,掛號郵寄至(806)高雄市前鎮區加工出口區環區三路1號(07)813-9989  台虹科技(股)公司 行政服務部 謝小姐收。

2.報名表及同意書:請將報名表及同意書列印出來並填妥後連同其他附件一同繳交。以電子檔繳交者,請將資料填完後連同電子圖檔一併mail寄回。

【以上兩項文件請務必確實寄送,若資料不完整將不予參賽及評分】

九、獎勵辦法

首獎:1組,獎金三萬元整,獎狀乙張。台虹科技企業公仔虹寶熊相關紀念品乙份及

自創作品乙份。(註:首獎作品將由台虹科技進行首次量產商品)

優選:1組,獎金一萬元整,獎狀乙張。台虹科技企業公仔虹寶熊相關紀念品乙份。

佳作:2組,獎金五千元整,獎狀乙張。台虹科技企業公仔虹寶熊相關紀念品乙份。

十、參賽規則

1. 報名表請務必填寫全名,及完整聯絡資料,並簽署作品著作權無償授權使用同意書,若填寫資料不完全,而影響受獎者權益時,本公司恕不負責。

2. 除參賽者基本資料外,參賽者不得在作品上簽名或標示記號。
3.所有參賽作品無論得獎否,一律不予退件,本公司不負保管責任。

4.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單位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5.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之原創與版權所有(未參加過其他比賽得獎或公開發表使用過的作品),不得以翻拍、拷貝、合成、剽竊、盜用、抄襲他人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作品參賽。倘若作品著作權有爭議或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違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及本公司所受損害負賠償責任外,本公司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其所領之獎金、獎狀及獎品。

6.得獎單位的作品,自公布得獎日起本公司可永久無償使用,本公司依法有不限定該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重製次數、活動結案及宣傳之用途(包括但不限於放入紀錄片、網站公告等)、內容與方法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7.凡參賽單位均視為認同並接受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本活動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依需求隨時修改、變更、中止本活動、本活動辦法或本活動獎金或獎品之權利,無需另行通知;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十一、活動聯絡人:

台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服務部

07-813-9989 #72666 nancy.hsieh@taiflex.com.tw 謝小姐 或

07-813-9989 #72311       Kalen@taiflex.com.tw 郭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