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與國內外競賽的學生及老師請於參賽前登錄本校「學生競賽登錄/獲獎系統」及「教師獲頒獎項系統」,【獲獎後】請至該糸統修正【獲獎名稱及名次】。
二、依本校高教深耕計畫「補助學生暨指導老師參加校外專業競賽實施辦法」規定,申請補助經費應於活動前登錄「學生競賽登錄/獲獎系統」,活動結束後2週內【登錄競賽獲獎結果】若競賽有得獎者須一併登錄【技職風雲榜】始得辦理核銷。
三、申請教師參加或指導學生參加校外競賽獎勵金,依本校「改善教學獎補助辦法」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獲獎後經新聞或網路發布者,且於【6週內】填報於本校教師獲頒獎系統或學生競賽獲獎系統中,否則不予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