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報名及收退件時程,並請鼓勵所屬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轉知。
說明:
一、依據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比賽各類組每校選送作品不得超過20件,建請由學校統一至本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nsac/
)「報名專區」註冊及下載報名表單,並於113年10月11日至10月25日下午5時前完成上傳報名作業。
三、本屆參賽作品背後之黏貼附表,需由報名系統填報上傳資料後,自系統匯出列印,再交由參賽學生、指導教師簽
名後張貼於作品背面,詳細過程請參閱附件-操作手冊。
四、本比賽須由學校統一造冊,並匯出作品清冊及保證書各1份加蓋學務或教務處戳印,連同參賽作品於113年10月2
1日至10月25日下午5時止,將報名資料送至收件地點「郵政博物館6樓特展室(臺北市重慶南路2段45號)」,未
經學校彙送列冊或逾期送件之作品,歉難受理。
五、作品若採郵寄或運輸送件,請自行包裝妥當,並於包裝及清冊標註內含作品件數;運送過程所遭致之損失,由作
者自行負責。
六、「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請至本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nsac/)「最新消息」下
載;另,退件時間因賽務調整,變更為113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止,請特別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