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兩岸青年視覺類文化藝術之交流,策畫「新藝新聲」交流展,目的在邀集兩岸(浙江及臺灣)對視覺(純藝術、應用藝術)藝術創作有研究、感興趣的學生共同參與。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大學院校藝文中心協會、中華文化聯誼會、 浙江省文化藝術交流促進會
承辦單位:
各參與巡展之大學、中國美術學院、中國青年大陸研究基金會
徵件方式及內容:
徵件類別:
(1).平面繪畫類:作品尺寸(含框)-寬度不超過140cm、高度不超過180cm。
(2).平面設計類:作品以不超過A0(84.1×118.9 cm)為限。
(3).立體造形類:作品長×寬×高以不超過100×100×100cm、重量不超過20公斤為限。
徵件時間:
2016年04月01日(五)至05月31日(二),下午5:00止。
對象:
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含:大學部、研究所、應屆畢業生)。
作品裝裱方式:
參與展出之作品需由創作者自行裝裱完成(平面作品請勿裝裱玻璃等易碎品;立體作品請做安全包裝以免損傷)。
創作媒材類別:
媒材種類不限;唯因考量展覽採用巡展型態,為展場佈置及保護作品運輸期間安全,建議作品選件盡量避免裝置藝術作品。
審查方式:
初審
繳交資料:
(1).新藝新聲-兩岸青年視覺藝術展 報名表(簡章內附件一)。
(2).新藝新聲-兩岸青年視覺藝術展 個資使用意書(簡章內附件二)。
(3).新藝新聲-兩岸青年視覺藝術展 共同創作者成員名單與授權同意書(非共同創作,免填) (簡章內附件三)。
(4).新藝新聲-兩岸青年視覺藝術展 徵選同意書(簡章內附件四)。
(5).創作者照片1張 (30MB-TIF或2M-JPG電子檔)。
(6).作品圖檔1張、局部特寫3張(30MB-TIF或2M-JPG電子檔)。
〔徵件簡章下載〕
繳交方式:
(1).繳件期限內備齊資料上傳至雲端並分享給jessica@gcloud.csu.edu.tw。
(逾期者或資料為提供不完全者恕不補收)
(2). 繳交資料請自行備份,恕不退還。
初審時間:
2016年06月10(五)~14(二)日(暫定)
初審公告:
審查結果將於2016年06月17(五)前以電子信件通知入選者,並公告於中華民國大學院校藝文中心協會網頁(網址:http://art.csu.edu.tw/ncaa/main/index.htm)
複審
通過初審之作品,請於2016年06月24日(五)前,裝裱完成(作品背面右上角黏貼作品說明牌(立體造型作品需作安全包裝)連同「新藝新聲-兩岸青年視覺藝術交流展」
退件同意書,寄送至正修科技大學藝文處。
(逾期或裝裱有安全疑慮之作品,不列入複選資格。)
複審時間:
2016年06月27(一)~30(四)日(暫定)
複審公告:
審查結果將於2016年07月08(五)前以電子信件通知入選者,並公告於中華民國大學院校藝文中心協會網頁(網址:http://art.csu.edu.tw/ncaa/main/index.htm)。
退件辦理:
(1).未入選之作品,請創作者於2016年07月18日(一)至2016年07月22日(五),親往北、中、南區指定地點辦理退件,辦理地點另行公告於中華民國大學院校藝文中心協會網。
(2).參與巡展之作品,退件時間,另行公告於中華民國大學院校藝文中心協會網頁(網址:http://art.csu.edu.tw/ncaa/main/index.htm)。
展覽時間及地點:
1.國內巡展時間:2016年09月至2017年04月。
浙江展覽時間:2017年09月20日(二)至2017年09月30日(五)
2.國內巡展地點:巡迴北、中、南區協會會員學校藝文展示空間及救國團劍潭青年會館經國堂集賢廳。
浙江展覽地點:大陸浙江省中國美術學院美術館。
展出結束後,將由雙方主辦單位提供參展者:
1.參展證明。
2.新藝新聲-兩岸青年視覺藝術交流展作品專輯,每人兩冊